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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由于「劳退新制」此法对企业的冲击远大于劳基法实施时对企业的影响,而各种保险业务者、记帐业者、精算业者、或会计师、小型企管谘询公司皆纷纷推出各种因应对策。但审视这些建议规划方案,企业主冒有相当之法律风险,或是这些建议方案只偏于一方的短视作为,最终将造成劳资对立而完全失去立法原意;使得管理困难与工本估算复杂化。

 

 

1.减薪?(适法性?员工反弹?)

2.改变薪资结构?(避免两套帐?)

3.遇缺不补?(检讨人力配置?)

4.裁员?(适用劳基法第11条?)

5.歇业?(营运风险?)

6.另成立新公司?(适法性?)

7.加强管理,提升绩效?(应如何搞?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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